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盐城市开明钻采设备有限公司新上石油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上石油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 地点:建湖县科技创业园二号路77号 建设单位:盐城市开明钻采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7日 附件: 开明验收报告表修改.pdf 开明验收附件.pdf |